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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廉史今读】“清廉第一”于成龙

时间:2023-07-10  |  浏览:2329

于成龙(1617—1684年),字北溟,号于山,山西永宁州(今山西吕梁离石区)人。于成龙在20余年的宦海生涯中,三次被举“卓异”,以卓著的政绩和廉洁刻苦的一生,深得百姓爱戴,被百姓评价为“于青菜”“于青天”,康熙皇帝更是给予他“天下第一廉吏”的高度评价。

命途多舛,官场新秀。崇祯十二年(1639年),他应考乡试,只中了个“副榜”贡生。顺治八年(1651年),时年35岁的他再次参加乡试,却又再次落榜。之后其兄长病故,第三子降生,长期忙于奔波生计。直到顺治十八年(1661年),已经44岁的他才终于告别妻子,接受朝廷委任前往遥远的边荒之地——广西罗城担任县令。

爱民如子,为民谋福。在罗城任职数年,于成龙秉公行事,时刻为民着想,待百姓亲如家人。他带领团队捣毁了盗贼老巢;还减免百姓赋税,兴建学舍,创立养济院,用时七年使罗城面貌焕然一新。康熙六年(1667年),于成龙升任四川合州(今重庆合川区)知州。由于招民垦荒政绩显著,康熙八年(1669年),于成龙被擢升为湖广黄州府同知。后历任代理武昌知府、黄州知府、下江防道、福建按察使、福建布政使、直隶巡抚、两江总督等职。康熙二十三年(公元1684年),卒于南京两江总督府。

清廉自守,清风传家。于成龙不仅清廉自守,对子女要求也非常严格。他从不准子女穿华丽衣服,冬天里子女也只穿褐衣、棉袍。在湖北为官时,有一次长子将回老家,署中有一只腌鸭,于成龙只剁了半只让他带着路上吃,民间便有“于公豆腐量太狭,长公临行割半鸭”之谣。

当代诗人臧克家在纪念鲁迅逝世十三周年时写道:“有的人活着,他已经死了;有的人死了,他还活着。”毫无疑问,被康熙帝誉为“天下廉吏第一”的于成龙,就属于“死了还活着”的人。尽管他去世三百多年,以他为题材的影视剧如今仍备受欢迎,其清廉形象还生动地活在亿万观众心中。

于成龙之所以始终如一清正廉洁,关键在于他“先天下之忧而忧,后天下之乐而乐”,信守并实践中华传统文化中“民为贵”“民为邦本”的民本思想,对底层民众充满深厚感情,时刻关心民生疾苦。正是这种崇高的思想境界,成就了他清廉如水的伟大人格。


来源:安徽纪检监察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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